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综合与财务处 时间: 2026-01-09 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scjgj.fujian.gov.cn)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与财务处,电话:0591-83850791;邮编:3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省药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以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为核心,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药品监管效能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范围、流程、责任主体,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多层级审核,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

  聚焦药品监管核心职能,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围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执法办案等关键工作,全面梳理公开事项,丰富公开内容。同时严格落实法定公开要求,规范人事任免、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等常规信息公开流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2025年度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8件,除5件依申请公开外,其余答复全文均已公开。9项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监督执法信息公开方面,行政许可17275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9969件,行政处罚28期、行政强制19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告87期,监督抽检信息公告7期。发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警戒快讯12期,产品召回信息(器械、药品)5期。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根据财政部及我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预决算公开模板要求,及时在预决算批复的20日内在我局网站上公开部门预决算,同步公开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保证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完整、合规,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优化平台建设,提升公开效能

  充分发挥局官方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设置,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在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步利用“八闽药闻”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扩大传播覆盖面。2025年,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98条,推送微信微博信息1762条。围绕重大政策出台、重要专项行动等,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主动向社会通报情况,回应关切。

  (四)规范办理流程,提升申请答复质量

  2025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5件,企业申请2件;予以公开的4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4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4件,重复申请3件。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强化服务理念,严格遵循受理、办理和答复的相关流程与规定,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2025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4件,接收12345平台便民类诉求116件,接收12315平台及其他渠道转办诉求10107件,均能够做到了应答尽答、及时办结,截至目前,我省“两品一械”举报办结率达100%。精心策划“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投放宣传作品7万条/份,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570万条次,凝聚共筑药品安全的社会共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0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2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

  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

  予

  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1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

  他

  处

  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2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契合度不够,对复杂政策的解读深度不足,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公开平台功能有待优化,官网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性,政务新媒体互动性不足;三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边界的把握不够精准,办理复杂申请的能力有待提升。2025年,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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