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2-024
- 文号: 通告2022年第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2-08-31
- 有效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向福州市、厦门市下放部分省级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22〕31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赋予地方更大发展自主权,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1日起,委托福州市实施福州市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非自贸区企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许可”和“自贸区企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备案”,委托厦门市实施厦门市辖区内企业申报的“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许可”,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委托福州市行使的省级事项审批权限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承接我局委托福州市事项,主要依托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办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经营管理类141-155窗口。
交通指引:乘坐22、121或5、9、51、52、55、69、72、76、107、117、128、129、159、166至市行政服务中心或古三座、树兜站后,步行至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83215774。
二、委托厦门市行使的省级事项审批权限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承接我局委托厦门市事项,主要依托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办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厅7号、8号窗口
交通指引:公交:可以乘坐18路,42路,49路,85路,137路,427路,431路,433路,640路,740路,847路,947路,990路坐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可。
BRT:可以乘坐BRT快1路、BRT快2路、BRT快5路,BRT快6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可 。
行车路线:可以沿着“云顶北路” 往岛外方向,行驶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站”公交站点下车即可 。
联系电话:0592-7703550。
特此通告。
附件: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州市、厦门市实施事项表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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