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维军 局长
张文春 副局长 林挺华 副局长
经核查,福建省贝尔医药有限公司、福建堂春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双鹭医药有限公司原注册的营业场所和仓库地址已由其他企业租用,并且终止经营,不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许可条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三十条规定,依法注销福福建省贝尔医药有限公司、福建堂春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双鹭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委托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SP认证证书。
特此通告。
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证号
药品GSP认证证书号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备注
1
福建省贝尔医药有限公司
闽AA5910245
FJ01-Aa-20140007
福州市北环西路78号1#楼第5层
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区桔园洲园55#楼(1-3层)
2
福建堂春药业有限公司
闽AA5910092
FJ01-Aa-20150204
闽侯县上街镇马保117县道旁仓储5第1层西侧、2层
闽侯县上街镇马保117县道旁仓储5第1层东侧、3-5层
3
福建双鹭医药有限公司
闽A5910129
FJ01-Aa-20150214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区桔园洲园66#楼第3层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