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18-006
- 文号: 2018年 第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18-02-05
- 有效性: 有效
在我局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福州市登特尔义齿有限公司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登载的注册、生产地址未进行生产,原生产场所已改变用途,且无法与该企业取得联系。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予以通告,通告期30天。
通告期满前,请该企业主动与我局联系。联系地址:福州市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电话:0591-86295233。通告期满后,企业仍未主动联系的,我局将依法注销该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特此通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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