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6-003
- 文号: 闽药监药生便函〔2026〕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6-02-06
- 有效性: 有效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中药源头质量管控,推动中药材质量提升,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福建省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我省第二批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应当是我省一定区域内有较大规模种植,且适宜趁鲜切制并有依据支持趁鲜切制对质量无不良影响的优势品种。如有推荐建议,请于2026年3月6日前填写《品种推荐表》(见附件)反馈至邮箱:xiejianming@fjmpa.cn。
附件:品种推荐表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品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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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推荐单位 |
联系电话 |
推荐中药材品种 |
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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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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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为我省道地药材,是否是GAP基地品种,在我省种植情况,种植面积和产值情况,是否有趁鲜切制的传统,在生产实际过程中趁鲜切制的优势是什么.......等理由; 其他有关趁鲜切制加工的研究数据或者论证成果也可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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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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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福建省第一批产地趁鲜加工药材品种目录》已公布的16个中药材品种不再重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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