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5-008
  • 文号: 闽药监药流函〔2025〕11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5-04-1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209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药品流通监管处 时间: 2025-04-29 16:23

答复类别:B类

省民政厅:

《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提案》(20252090号)已收悉。涉及我局职能的内容为提案中第2点的部分建议“开展线上问诊及药物配送,方便老年人就诊服药”,以及第3点的部分建议“鼓励企业研发适合老年人的家用医疗设备,实现依托医疗设备实现基础医疗、康复及紧急呼叫等功能”。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强化药品配送环节质量监管。为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2018年国家卫健委出台了《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由卫健部门对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管理。我局将依据职能,对通过线上医疗问诊获取处方笺而实施药物配送的行为,强化质量监督管理,确保老年人用药安全。

二、加强养老辅助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我省现有血压计、

助听器、康复训练治疗设备等老年人家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4

家,产品覆盖家庭监测、康复辅助等场景。为进一步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保障使用需求,我局于2024年3月制定了《福建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试行)》,对诊断或者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者治疗手段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纳入优先审批,积极鼓励企业研发适合老年人的家用医疗设备。

下一步,我局将依职责加强对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家用医疗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老年人的家用医疗设备的注册审批工作,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群体用药用械安全。

领导署名:黄维军(局长)

联 系 人:刘 曌

联系电话:0591—87511976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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