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5-002
  • 文号: 闽药监妆函〔2025〕4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5-02-14
  • 有效性: 有效
安全评估报告要求备案化妆品有关情况的通知
来源:化妆品监管处 时间: 2025-02-28 16:15

各化妆品备案人:

为有序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实施,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国家建立安全评估报告分类提交制度,鼓励企业先行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

截至目前,我省嘉文丽(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2家备案人已率先按照完整版安全评估要求开展了普通化妆品备案(见附件)。请全省各化妆品备案人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对标先行企业,加快构建完善安全评估体系,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版)》《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完整版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并在进行产品备案时提交相应的安全评估报告或基本结论,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或基本结论的企业名单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或基本结论的企业名单

(截至2025年2月12日,按提交数排序)

序号

企业名称

提交安全评估资料的类型

提交安全评估资料的产品数

1

嘉文丽(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

安全评估报告

8

2

驻颜传奇(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结论

5

3

福建片仔癀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评估报告

4

4

厦门芳雪蘭化妆品有限公司

基本结论

4

5

福建爱洁丽日化有限公司

安全评估报告

3

6

厦门珂丽丝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评估报告

2

7

青蛙王子(福建)婴童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安全评估报告

2

8

福建省梦娇兰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安全评估报告

2

9

福建和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评估报告

2

10

厦门乌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结论

1

11

厦门市衡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结论

1

12

福建百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结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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