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4-030
  • 文号: 闽药监药生函〔2024〕25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4-07-25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0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药品生产监督处 时间: 2024-07-29 09:38

  答复类别:B类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2033号提案的答复

  张邵杰委员:

  《关于加快推进闽产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20242033号)收悉,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我局高度重视我省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工作。2023年,我局牵头联合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卫健委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见》(闽药监药生〔2023〕58号),提出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且卫健、林业、药监部门配合,加大道地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等研究投入力度,建设一批中药材省级种质资源库和种子种苗专业化繁育基地,推动制定种子种苗标准,依托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成果,健全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利用研究和原产地保护,重点对太子参、金线莲、铁皮石斛、肿节风、石仙桃等品种开展野生资源保护与抚育;探索建立种子(苗)质量监管制度,规范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认定、品种登记、种子种苗生产与经营管理等工作;引导中药生产企业或中药材生产企业开展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建立专业化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实体,从种质资源收集保护-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生产环节构建种子种苗技术开发、规模生产运营体系。据了解,目前已有中药材生产企业建成太子参、灵芝等品种种质资源库和种子种苗专业化繁育基地。

  二、关于建立健全闽产中药材质量追溯标准体系

  2022年,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新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重要内容就是要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推动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中药材GAP)在我省的实施将有助于建立健全闽产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今年以来,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中药材GAP实施。一是组建专家团队。公开征集遴选17名专家进入省局工作组(其中2人为国家局工作组成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就我省加强中药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及推进我省中药材GAP实施提出的政策建议;派出4名检查员参加国家局培训,学习领会中药材GAP核心要义并了解外省经验做法。二是开展指导督促。由局领导带队实地对栀子、太子参、灵芝等基地开展调研,指导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生产,现场督促我省生产企业布局在产中药注射剂所用中药材种植规划。三是举办专题培训。组织重点中药生产企业和中药材种植企业专业技术骨干、科研院所相关人员等120余人参加GAP培训,广泛宣传中药材GAP实施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建设GAP基地的内容和细节。四是印发实施方案。厘清内部处室分工,明确开展延伸检查、规范标识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梳理中药材GAP符合性自评报告材料清单,推动中药材GAP延伸检查机制落地。五是召开重点品种实施GAP推进会,指导9家重点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生产,部署中药材GAP延伸检查计划。

  此外,我局在全省中药饮片生产批发环节探索试点开展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从种植、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追溯管理制度,实现中药饮片“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全省已有14家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参与试点,试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共申请码量149.83万,码激活量59.02万,销售出库码量56.18万。其中,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已实现一物一码、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可追溯的中药饮片信息溯源服务,消费者可通过扫描追溯码查询中药材种植、加工等过程信息字段。

  再次感谢您对中药产业发展的持续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领导署名:黄维军

  联 系 人:谢建明

  联系电话:0591-87713285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