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维军 局长
张文春 副局长 林挺华 副局长
闽药监综法函〔2023〕11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提高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根据省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定于2023年3月7日上午举办第一期“药品法治云课堂”,请组织收看和参加交流探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3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二、培训对象
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
三、课程安排
(一)特邀甘肃省药品安全调查中心崔强同志讲授《新体制下药品稽查执法》;
(二)通过火石数链平台及药品监管法治交流群对学员提问进行答疑解惑。
四、培训方式
方式一:打开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①点击“会议报名”按钮,填写:姓名、公司/单位、职位、手机号码,②点击“提交”按钮,报名成功后即可观看直播内容。
方式二:打开微信,关注“八闽药闻”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务公开”菜单栏子栏目“云课堂直播”,找到对应的课程,①点击“会议报名”按钮,填写:姓名、公司/单位、职位、手机号码,②点击“提交”按钮,报名成功后即可观看直播内容。
五、有关要求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学习讨论,广泛收集授课相关需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并于3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735397760@qq.com,便于授课老师提前研究准备。本次培训仅面向全体药品监管工作人员。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23年2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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