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3-003
  • 文号: 闽药监综法函〔2023〕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2-28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组织参加 2023年第一期药品法治云课堂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 2023-03-02 09:06

闽药监综法函〔202311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提高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根据省局2023普法工作计划202337上午举办第一期药品法治云课堂,请组织收看和参加交流探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3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二、培训对象

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

三、课程安排

(一)特邀甘肃省药品安全调查中心崔强同志讲授《新体制下药品稽查执法》;

(二)通过火石数链平台及药品监管法治交流群对学员提问进行答疑解惑。

四、培训方式

方式一:打开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点击会议报名按钮,填写:姓名、公司/单位、职位、手机号码,点击提交按钮,报名成功后即可观看直播内容。

方式二:打开微信,关注八闽药闻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务公开菜单栏子栏目云课堂直播,找到对应的课程,点击会议报名按钮,填写:姓名、公司/单位、职位、手机号码,点击提交按钮,报名成功后即可观看直播内容。

五、有关要求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学习讨论,广泛收集授课相关需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并于34日前发送至邮箱735397760@qq.com,便于授课老师提前研究准备。本次培训仅面向全体药品监管工作人员。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23228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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