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维军 局长
张文春 副局长 林挺华 副局长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省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定于10月9日上午举办第四期“药品法治云课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0月9日(星期日)上午9点30分。
二、培训对象
(一)全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
(三)社会公众。
三、培训内容
(一)省药监局张祖强同志讲授《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主要修订内容及法规体系解读》;
(二)通过授课平台及药品监管法治交流群对学员提问进行答疑解惑。
四、培训方式
打开微信,关注“八闽药闻”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务公开”菜单栏子栏目“云课堂直播”,找到对应的课程,①点击“会议报名”按钮,填写:姓名、公司/单位、职位、手机号码,②点击“提交”按钮,报名成功后即可观看直播内容。
五、有关要求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学习讨论,广泛收集授课相关需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并请于10月8日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邮箱13075990897@163.com。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22年9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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