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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16-106
文号: 闽食药监药通函〔2016〕239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6-06-19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福建泉安医药有限公司GSP认证证书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16-06-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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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查,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福建泉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给“便民药店”(系该公司虚构客户)的人血白蛋白注射液共计2145瓶(生产厂家: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批号:20140305),虚构销售流向,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发票,无法做到货、票、账、款一致,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5-Aa-20140025)。现委托你局收缴福建泉安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对其存在的违法经营和虚假销售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查处结果请及时报告省局。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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