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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16-105
文号: 闽食药监药通函〔2016〕23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6-06-18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福建双鹭医药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16-06-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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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2日至18日,我局对福州市24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经查,发现福建双鹭医药有限公司、福州市拓康医药有限公司、福州中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福建辅仁医药有限公司、福建德泰杏福医药有限公司、福建兴业医药有限公司、福建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13号)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采取收回上述7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风险控制措施。现委托你局收回上述7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请你局对其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查处结果及时报告省局。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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