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08-00036
  • 文号: 闽食药监安〔2008〕4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08-12-0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特殊药品定点批发企业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08-12-01 00:00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部分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调整如下:
一、新增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名单
(一)聚善堂(漳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二)福建省清流县九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福建省祥安药业有限公司 。
二、新增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名单
(一)聚善堂(漳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二)漳州杏春堂药业有限公司;
(三)瑞祺堂(福建)药业有限公司;
(四)福建省清流县九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五)福建省祥安药业有限公司;
(六)福建省建阳市齐力医药有限公司。
三、特殊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项目变更:
企业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福建泉安医药有限公司(区域性批发企业)
仓库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安路闽益大厦
仓库地址: 晋江西园街道赖厝中区10号三层
龙岩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龙岩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福建龙岩天和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屏南县医药公司
企业名称: 福建省屏南县医药公司
 
企业名称: 福建省屏南县大兴医药有限公司
新准入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要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及时通过省局特殊药品监控网络系统填报特殊药品的购进、销售、储存、运输数量及流向,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特殊药品  调整  经营  通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1日印发
 

录入:张  校对:彭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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