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2-025
- 文号: 闽药监函〔2022〕2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2-08-17
-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化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提高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水平与能力,经研究,决定于9月6日在福州举办2022年全省药品安全应急桌面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22年9月6日-9日,9月6日下午18:00前报到,9月7-9演练,9月9日下午14:00前离会,本次演练报到至离会共3.5天。
二、学习和演练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2.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要求;
3.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防与监测预警;
4.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与媒体应对;
5.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及要点;
6.应急值守工作;
7.安全生产法;
8.信访工作条例;
9.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决策桌面演练;
10.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媒体应对专项演练。
三、演练对象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应急管理科长(处)负责人各1名;各设区市推荐县级应急管理负责人1名;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各1名。
四、演练地点
福州市丽景假日大酒店(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99号)。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演练人员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在应急演练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本次演练由国家药监局高级研究院具体承办,请各设区市级局和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于2022年8月30日16: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送至国家药监局高级研究院(联系人:刘天奇,报名邮箱:1016973452@qq.com,联系电话:010-63366787)。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单位应选派14天内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无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演练,并持有“八闽健康码”绿码。参加演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联系人:孙航 0591-86295313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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