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五五”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综合与财务处 时间:2026-09-09 10:39

一、背景依据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五年,也是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重要阶段。科学编制实施《福建省“十五五”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和健康福建建设、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奋力“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坚持铸忠诚、惠民生,精监管、固安全,优服务、助发展,强能力、创一流,持续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全面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监管高素质队伍、增进人民高品质生活福祉,推动全省药品高水平安全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良性互动。《规划》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为编制依据,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二、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省药品高水平安全得到新加强,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更加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精透监管全面实施,“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纵深推进,药品全链条得到有效监管,药品高水平安全更加稳固;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质效与产业发展高度匹配,省内医药创新力、竞争力增强,“全球新、中国首发” 产品不断突破,闽台医药融合发展优势显现,助力全省医药产业体量迈上千亿台阶;监管高素质队伍实现新提升,监管队伍和专业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数智赋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建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政治站位高、专业能力强、行政水平好、工作视野宽”现代化高素质药品监管人才队伍。

福建省“十五五”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属性

1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3年一周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年一周期),药械临床试验机构(2年一周期)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

约束性

2

省产集采中选药械产品年度抽检覆盖率

100%

约束性

3

省内药械网售平台年度监测覆盖率

100%

约束性

4

省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合格率

≥99%

约束性

5

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完成率

≥95%

约束性

6

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每百万人口)

≥1500份

约束性

7

新增药品品规数量

≥200个

预期性

8

新增一类创新药、二类新药品种数量

≥6个

预期性

9

新增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数

≥1500个

预期性

10

新增国家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数量

≥3个

预期性

11

新增注册/备案化妆品新原料数量

≥8个

预期性

12

中药材GAP基地通过延伸检查数量

≥10个

预期性

13

新增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数量

≥40个

预期性

14

省级新增各类检验参数

≥2100项

预期性

15

全省国家级检查员人数

≥50名

预期性

16

全省省级兼职检查员人数

≥500名

预期性

17

构建“人工智能+药品监管”应用场景

≥5个

预期性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5个部分,部署30项具体任务,开设8个专栏。

一是发展基础和目标

对前期工作基础进行了简要分析,明确了“药品高水平安全得到新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监管高素质队伍实现新提升”的目标,并在专栏1列出17项主要指标。

二是强化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围绕3个方面:(一)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二)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三)落实全生命周期严格监管。明确11项任务:1.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2.健全监管制度机制,3.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4.构建全社会共治格局,5.常态开展风险会商,6.推进药品信用监管,7.提升应急处置水平,8.加强各环节监管,9.突出重点领域监管,10.严查违法行为,11.深化专项整治。

设置3个专栏:

专栏2深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重点深化“三医同考”机制、药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建设、“三医”数据共享联动等。

专栏3精透监管工程,重点按照省局前期已出台的实施意见,推进“三精两透一到位”的精透监管模式全域实施。

专栏4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专项行动,重点实施5个安全监管行动: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集采中选药械质量保障行动、‘清网’攻坚三年行动、规范大型医疗器械延续使用行动、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

三是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3个方面:(一)深化监管改革与政策供给;(二)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创新;(三)倾力服务产业壮大提升。明确9项任务:12.争取国家层面改革试点,13.做好本级监管政策供给,14.协同推进多维政策支持,15.优化审评审批服务,16.支持创新产品研发,17.促进中药传承创新,18.健全服务发展机制,19.推进区域协调发展,20.实施服务发展行动。

设置2个专栏:

专栏5推进闽台医药深度融合发展,重点推动闽台医药融合发展政策升级,促进两岸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交流,支持医药领域在闽台企创新发展。

专栏6强企兴业工程,重点推进服务发展6大行动:重点项目行动、标准提升行动、中药振兴行动、成果转化行动、闽妆提质行动、临床试验联合发展行动。

四是推进药品监管现代化

围绕3个方面:(一)打造高素质监管队伍;(二)强化专业技术支撑;(三)推进药品监管数智赋能。明确10项任务:21.培育药监人才队伍,22.提升队伍专业水平,23.夯实基层监管基础,24.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5.提升技术审评能力,26.提升监测评价能力,27.提升审核查验能力,28.优化数字政务服务,29.提升智慧监管效能,30.夯实数字支撑底座。

设置2个专栏:

专栏7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实施“药监菁英”人才培养计划、推进药品检验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培育检查员队伍、拓展审评业务覆盖面、开展“精兵争锋”岗位技能竞赛、推进药品监管能力国际化。

专栏8数智药监工程,重点优化升级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完善省级药械信息化追溯体系、分步推进各领域智能系统建设(含线上智能问答与导办、智能辅助抽样、形式审查、辅助智能审评、智能核查等系统的建设)。

五是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好各方药品安全责任,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协调督导、上下联动、监测评估,强化要素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用药上的安全感、获得感。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