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突出
一是及时部署安排。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统一部署全市对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等重点单位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同步开展工作督导。
二是及时提示告知。针对在用医疗器械可能出现的存储不规范等风险点,第一时间制定《关于核酸检测机构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提示函》督促各核酸检测机构对医疗器械产品资质、效期、存储情况进行风险提示,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确保医疗器械产品合规、来源合法、存储规范,为全员核酸检测提供保障。
三是及时跟进检查。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检查开展新冠核酸检测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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