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细化工作部署,夯实主体责任。及时下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经营使用非法医疗设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检查任务。二是开展专项自查,防范安全风险。制发《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用医疗设备采购情况自查表》,组织督促辖区内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本单位在用医疗器械设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围绕重点产品和重点对象进行监管数据筛查,延伸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和经营企业等上下游关联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排查并消除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加强联动执法,提升监管成效。与福州海关签订合作备忘录,探索实施进出口医疗器械产品联合监管模式,支持加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后续监管工作,强化监管协作,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机制,健全风险防控联合措施。此次专项行动,共收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自查报告776份,检查经营企业29家、使用单位252家,立案查处2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网站
其他友情链接
其他系统
网站标识码:3500000005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300号
联系电话:0591-87822885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8 FJMP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和维护:福建省药品科普与监管数据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