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综合与财务处 时间:2025-01-26 14:49

1月24日,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和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以及全国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4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

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兴湖副省长的批示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水木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维军作工作报告,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春、林挺华,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4年,全省药监系统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五大提升”,取得明显成效。创新服务发展模式被选树为省委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典型案例,使用环节药械监管经验在全国推广,在年初获悉的相关考评成绩中,药品安全工作再获A级,绩效考评连续6年获得优秀等次。一是安全监管更有质效,以“四清”行动破解监管难题,以风险治理防控安全隐患,以案件查办震慑违法行为。二是服务发展更具成效,出台一系列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审评审批效率,创新并持续深化“局地合作”模式,闽台医药融合发展成果初现,产品注册数量再创历史新高。三是能力提升更见实效,队伍专业水平整体提升,生物制品批签发、医疗器械检验能力不断拓展,基层监管基础得到夯实,监管制度机制日趋完善。四是运行协同更加高效,主动融入“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医疗机构药械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省局对各层级药品监管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得到强化,社会协同治理格局不断健全。五是党的建设更显长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大力培育特色党建活动品牌,系统行风整治走深走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到巩固提升。

会议强调,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药品监管工作,必须聚焦使命、开拓创新、奋勇争先,深刻认识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深化改革再出发、实现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锻造高素质队伍这五个方面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会议指出,202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和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以及全国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按照“铸忠诚、惠民生,严监管、保安全,强服务、促发展,提能力、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监管与服务,全过程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链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在新征程新福建建设中奋勇争先。

会议从五个方面对2025年药品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一是全过程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学习领悟好中央和省委系列改革部署,宣传贯彻好标志性的改革文件,跟进深化药品监管全过程改革,积极争取国家局“药品补充申请”等试点,扎实推进《福建省“十五五”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二是全力筑牢药品高水平安全坚实基底,突出主动性,推进风险管控常态化;突出针对性,推进“四清”行动长效化;突出协同性,推进联合治理再深化;突出靶向性,推进信用监管精准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回流药”专项检查。三是全方位构建服务高质量发展良好机制,着力在审评、核查、检验三个环节提升质效,着力实施重点项目推动发展、标准提升助力发展、临床试验联合发展、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四个行动,着力靠前帮扶、下沉一线、科学引导,以助企兴业;持续做好对在闽台企和闽台合作项目的帮扶指导,加强政策研究,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推进闽台医药融合发展。四是全心打造药品监管高素质队伍,全面加强系统自身能力建设,突出制度、力量、技术、基层四个支撑,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五是全面加强党对药监工作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加强政治理论武装上突出深学细悟;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上突出稳扎稳打,重点打造“清廉药监”“兴企药监”“书香药监”“质效药监”四个特色党建品牌;在持续深化行风建设上突出求真务实,大力践行药监系统“笃志好学、崇德思齐、尚法履职、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创新争先、助企兴业、清正廉洁”的八大作风,一体推进“三不腐”,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突出争先进位,以对标一流、加压奋进,交出“十四五”决胜收官的优异答卷。

会上,厦门、漳州、南平、宁德4个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作了交流发言,其他设区市级局作书面交流。

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法规处、执法稽查局、科信处负责人,省药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稽查专员、效能办负责人,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各药械化监管业务科(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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