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相关信息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管工作的通知》(闽药监药通函〔2019〕128号)要求,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自查自评,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拟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现将该公司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一览表 | ||||||||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经营地址 | 注册仓库 | 异地仓库 |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经营范围 | ||
| 仓库地址 | 仓库建筑总面积(m²) | 冷库容积(m3) | ||||||
|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浚边818 号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浚边818 号生产调度楼第一层、第二层东侧及西侧靠东部分、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六层东侧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浚边 818 号一期厂房第一层、夹层、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 | 43725 | 3543 | 无 | 闽AA591000203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上述经营范围含冷藏、冷冻药品***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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