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关于新增招聘1名驾驶员的公告
来源: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 时间:2025-09-09 08:36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关于新增招聘1名驾驶员的公告

 

- 招聘人数:1名。

-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人品好,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好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无不良习惯,无犯罪前科。

- 招聘岗位及要求:学历不限,40周岁及以下,需驾驶技术过关,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驾照C1以上)及5年以上驾龄,能适应临时加班、出差要求熟悉福州及周边路况优先

- 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发布。

- 报名方式及时间:将《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570690984@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姓名-驾驶员。报名时间为202599-930日。

- 资格审查(一)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将对报考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参加面试条件人员。(二)对符合参见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原件。面试时间以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面试和实际驾驶操作技术考核方式。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人员不足也可按实有人数降低比例)。

- 公示拟聘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含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体检合格表(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解除用工关系等相关证明,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 聘用及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编外派遣人员,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劳动合同,派遣至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工作,劳务期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享受一次性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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