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我局拟取消在规定期限内(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特此公示。
附件:福建省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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