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第7号
打击药品领域假冒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假冒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合法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假冒侵权的违法犯罪线索投诉举报渠道,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假冒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的线索。
二、举报方式
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发现自身产品被假冒侵权的,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情况、提供线索:
1)直接通过专线电话举报,联系人魏嫦,办公电话:0591-87276137(8:00-12:00,14:30-17:30,夏令时间8:00-12:00,15:00-18:00),或者通过相关监管处室进行举报;
2)通过来信来访进行举报,邮寄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358号福建省药品监管局魏嫦收;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举报,发邮件至tsjb@fjmpa.net。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人要实事求是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当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反映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及违法犯罪实施过程等内容,但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
我局将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转有管辖权的外省监管部门,以及省局药品稽查办、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并及时跟踪督促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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