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福建省药品科普与监管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姓名 |
准考证 |
笔试成绩 |
排名 |
01 |
信息技术岗 |
黄鸿煌 |
002011011001130 |
76.3 |
一 |
吴亚琦 |
002011011001114 |
70.2 |
二 |
||
汤学明 |
002011011001117 |
64 |
三 |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30日(8:30-17:00),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福建省药品科普与监管数据中心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三)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福建省药品科普与监管数据中心304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591-87718796,邮箱:wangjing@fjmpa.net。
(四)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因故自行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时间截止2021年12月2日17:00。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时主动出示“福建八闽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到指定地点将材料现场提交工作人员。
4.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有关通知,并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畅通; 因通讯不畅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
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上午,考生应于7:40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勤保障服务中心二楼(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6号)报到,迟到1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即7:50后不得进场。
(三)面试方式
所有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3分钟(含考生思考及作答时间)。
(四)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在所有考官评定的总分中,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于考生在场时,当场记分、统分,并当场宣布。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2021年福建省药品科普与监管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并将《2021年福建省药品科普与监管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
2.面试地点禁止外来车辆进入考点,特提醒各位考生在参加面试时,务必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乘坐车辆到面试考点,切勿自行驾车进入考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3.入闱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请于2021年11月30日17:00前联系本招聘中心并提交由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面试当天,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核酸报告时间为准,纸质、电子版均可)、闽政通APP“福建八闽健康码”显示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21天内未从境外(含港澳台)入境,且体温<37.3℃,并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请摘下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5.面试实行入围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中途离场,考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附件:1.《2021年福建省药品科普与监管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建省药品科普与监管数据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1
2021年福建省药品科普与监管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了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已充分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作出以下承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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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
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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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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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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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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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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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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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
是□ 否□ |
||||||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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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闽。 |
是□ 否□ |
||||||
5.本人过去28日内,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
是□ 否□ |
||||||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
是□ 否□ |
||||||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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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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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人“八闽健康码”是否为非绿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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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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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
提示:所有面试考生须携带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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