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福建省宝诺医药研发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
企业名称 |
检查地址 |
检查范围 |
检查时间 |
类型 |
检查结果 |
福建省宝诺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持有人);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延伸检查)。 |
1.持有人检查地址(持有人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2、16、18号华建大厦5号楼706-1; 2.延伸检查地址(受托方生产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
1.检查范围: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胶囊(规格:47.5m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9096) 2.车间、生产线:受托方的201C车间、202车间的硬胶囊剂生产线5。 |
1.对持有人检查:2025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 2.对受托方(延伸检查):2025年6月24日-6月26日。 |
依申请 |
符合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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