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现对抽检发现的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及相关单位,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1.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2024年第1期)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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