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通告
(2021年第3期)
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现对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化妆品及相关企业,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1.不合格化妆品信息(2021年第3期)
2.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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