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闽政〔2016〕12号)、《贯彻实施<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闽委办〔2016〕8号)中涉及食品药品监管的工作内容,以及《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66号)涉及省局职能部分,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特制定本任务分解表,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省局办公室将会同效能办适时开展督查和中期评估,确保“十三五”我省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任务的落实。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联系人:陈 峰 电话:86295303)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表1:贯彻实施《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的建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闽委办〔2016〕8号)任务分解表
文中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处室 |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牵头单位的任务共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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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加大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力度,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医药优势特色学科振兴,推动中医药特色临床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省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
注册处 |
134 |
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健全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持续抓好餐桌污染治理,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 |
按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任务分工实施 |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责任单位的任务共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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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提升消费能力,培育和释放农业专业人口等新兴群体消费潜力。着力推动消费升级,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培育电子商务、信息消费等基于“互联网+”的新模式、新热点 |
科技处牵头,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服务处、保化处配合 |
4 |
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合理布局建设消费网点设施,改造提升城乡流通体系,突出解决电商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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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更好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坚持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以核心重大项目为主抓手,以技术和人才为支撑,加快突破技术链、价值链和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及节能环保设备制造、生物和新医药等产业规模化发展,打造上中下游密切衔接、配套完善、具有核心知识产权支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
药品注册处牵头 药品生产处 医疗器械处 保化处配合 |
21 |
优化现代渔业发展,扶持建设一批多功能远洋渔业产业园区、海外综合开发基地,力争远洋捕捞产量、产值全国第一。 |
食品流通处分办 |
33 |
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强化创业引导支持,健全创业风险分担机制,以财政资金为杠杆,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支持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培育天使投资群体。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扶持发展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 |
办公室(促发展办)牵头,药品注册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器械处、保化处分办 |
38 |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 |
食品流通处 |
120 |
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人民体质,建设健康福建。加快推进深化医改试点省建设,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坚持“三医”联动,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革药品集中招标体制,理顺药品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药品流通处 |
表2《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66号)任务分解表
主要任务 |
责任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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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 |
1.完善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分办 |
2.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
稽查处牵头,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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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
食品流通处牵头,食品生产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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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
食品流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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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
1.完善党政同责体制机制 |
办公室牵头,人教处、财审处配合 |
2.突出“四有两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途径 |
办公室牵头,人教处、财审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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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化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器械处各自负责,稽查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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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 |
1.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与制度体系 |
法规处牵头,稽查处配合 |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规范 |
科技处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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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
1.规划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
科技处牵头,财审处、省食品药品质检院配合 |
2.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体系 |
应急处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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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预警能力 |
稽查处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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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
1.强化食品药品互联网销售新业态监管 |
科技处牵头,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化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器械处配合 |
2.提升应急能力建设 |
应急处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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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 |
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医疗器械处、保化处、不良反应中心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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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
1.提升基层执法技术支撑能力 |
财审处牵头,人教处、省食品药品质检院配合 |
2.提升第三方技术服务支撑能力 |
科技处牵头,稽查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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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智能监管服务支撑能力 |
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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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夯实人才队伍体系 |
1.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
人教处牵头 |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
法规处牵头,人教处、稽查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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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
人教处牵头,省食品药品质检院、器包材检验所、认证审评中心、不良反应中心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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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构建社会共治体制机制 |
1.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
办公室牵头,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化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器械处、稽查处配合 |
2.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激励机制 |
稽查处牵头,科技处、应急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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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自律守法诚信信用体系 |
稽查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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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创新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
1.创造优越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
办公室(促发展办)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2.创造良好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务环境 |
注册处(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机关党委(效能办)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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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造公平有序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商务环境 |
办公室(促发展办)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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