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财审处围绕“五化”建设工作目标,服务安全监管大局,推进管理精细化,增强保障能力,实现系统财务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主要工作如下:
一、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一)做好财务预决算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事关民生这张牌,科学编制专项经费预算,统筹安排结余结转资金,积极争取新增项目和重点项目预算,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下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7亿元,其中专项经费预算1.246亿元,专项经费预算同比增加52.5%。二是规范省局预算管理。按照保基、保重点、求成效的精神,将省局本级支出预算分为机关日常公用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等三大内容,按照处室申报、统筹兼顾、讲求实效、集体研究的办法,使省局机关经费预算细化方案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科学合理。三是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落实中央对福建的各项优惠政策,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7735万元。四是认真做好2015年部门决算工作,按照省财政厅部署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部门决算工作,在汇总、编报各单位报表的基础上,认真分析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二)认真完成总局部署重点工作
按照总局工作部署,开展2015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自查工作,督促各设区市局对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根据各地上报的自查情况汇总编写自查报告报送总局;组织开展2016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资源调查工作;督促省质检院和厦门药检所做好迎接国家局对口岸药检所改造项目的验收的工作准备。组织开展全省系统执法车辆编制情况调查,协调有关部门重点保障执法车辆编制核定。
(三)加强机关经费管理
强化省局机关财务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法规意识、规范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坚持依规管理、规范管理、精细化管理,为省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二、突出重点,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加快推进省、市两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积极配合省质检院做好食品检验检测大楼前期各项工作;督促泉州、福州、莆田、南平、宁德5个已批国家“十二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规划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将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等建设项目列入省局对设区市考核指标内容;推动三明市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项目跟踪落实,该项目投资计划已获国家发改委审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92万元。
(二)推进县级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试点工作。跟踪督导第一批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试点县(尤溪)项目实施进度;推动第二批试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建瓯市、长汀县、永安市、大田县等4个县(市)投资计划,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3400万元。二是优化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布局设点规划方案。根据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综合考虑食品产业规模、区域人口、人才优势和财力状况等因素,按照“自愿申报、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原则,优化编制我省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项目规划,规划区域性县级检测机构20个、一般性县级检测机构9个,总投资3.52亿,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资金2.57亿元。项目规划上报国家总局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
(三)加快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将“食品安全快检设备进乡镇”列入2016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治理餐桌污染”项目,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45万元,为435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各1套;同时下发《关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快速检测设备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好快检设备采购跟踪指导工作。
(四)主动作为,协调解决省药包材所实验室用房
主动协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解决省药包材所实验楼用房面积3200平方米,完成房产移交和产权划转;协调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争取解决省药包材器械所实验楼加固改造资金。
三、狠抓规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结合省局工作实际,制(修)订出台省局“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等四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省局财务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省财政厅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召开专题部署培训会,解读资产清查政策,将资产清查工作具体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加强对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督导,确保各单位按照完成资产清查任务,做到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
(三)强化内部控制,开展内部审计 一是根据省局党组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省局本级和各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订内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明确审计时间,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局本级和好个直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二是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审计结果报告,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专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各单位进行整改,并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情况。从而达到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查找不足;通过整改规范管理,提升水平的目的。
(四)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开展2015年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对省本级专项业务经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药品抽验经费、食品检验实验楼项目经费以及餐桌污染专项经费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修订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注重结果应用;此外,科学制订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成效。
(五)加强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采购预算编制,做到采购有计划,资金有保障。二是加强采购监督,督促各单位严格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权力运行系统程序实施采购,规范采购行为。三是积极配合省局抽检办,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购买服务招标采购工作。
四、加强学习,促进财务队伍建设
(一)坚持天天半小时,提升自身素质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项教育活动,坚持落实“天天半小时”学习制度。通过传达贯彻各种会议精神,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以及省局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举办省局及直属单位财会业务与法规培训班
根据省局党组要求,3月份组织举办省局及直属单位财会业务与法规培训班,邀请省审计厅、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领导、专家讲解财务审计、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与财务密切相关的规定要求,促进省局、各直属单位财务人员素质提升。
(三)坚持一岗双责,加强支部建设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财审处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协调省级财政对系统能力建设支持力度,认真做好2017年度系统单位预算编制工作。要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这张牌,力争在预算总量和项目结构调整上有新突破。主动协调,积极争取第二批乡镇所食品安全快检设备配备工作。认真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下达工作。
二是组织做好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督促各单位根据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跟踪落实。严格预算资金管理,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资金支付有序规范;重点加强基建资金、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使用管理,跟踪了解资金使用状况,督促各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成效。加强预算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加强清查数据审核,根据规定要求做好直属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专项审计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完整、准确、及时。
五是提升服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经费预算,规范财务行为,为省局及直属单位改革、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六是狠抓重点项目落实。重点督促设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一批县级资源整合试点项目验收和第二批试点项目开工建设;跟踪落实基层乡镇所快检设备配置情况,开展项目完成情况督查;积极配合省质检院和器械包材所做好食品检验大楼和器械实验楼项目建设。
七是加强局本级和各直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全面执行《单位内控规范》为抓手,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预算控制、会计控制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实现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
八是坚持一岗双责,加强支部建设。
财审处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