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审处工作以“五化”建设为要求,按照省局基础巩固季和大模底大排查季工作部署,以“提升服务,强化保障,加强管理,促进规范”为工作目标,围绕年度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转变职能重服务,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一)做好职能承接,提升服务质量。根据省局党组要求,做好机关财务职能整合调整和交接工作,做好职能承接,把工作重点放在省局机关服务和经费保障上,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障意识,把提升服务质量作为工作宗旨,把增强保障能力作为工作目标,把规范化管理作为工作要求,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标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省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做好机构改革相关机构的服务和经费保障工作,协调新组建机构做好单位注册登记、银行开户、财务预算、资产调拨、收费项目调整等工作,安排3个新组建直属事业单位开办经费和项目经费200万元。协调财政厅将省局后勤服务中心2016年列入部门预算单位,人员经费由自收自支改为财政补助。
(二)积极争取经费支持,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机构改革和抓住“新职能”这张牌,整合现有专项经费预算,统筹规划和设立新增专项资金项目,积极争取新增项目预算,2015年下达省级部门预算2.1亿元,其中专项经费预算1.117亿元。二是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52个原中央苏区县享受西部地区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2015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7568万元。三是有效保障重点项目经费。落实信息化专项经费730万元,乡镇监管所快检设备购置补助经费3045万元列入2016年财政预算。
(三)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购买服务和价格结算机制。加强与省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探索“公开招标方式遴选第三方检测机构”购买检验检测服务机制和实行“食品检测项目统一目录价格”结算机制;确保购买检验检测服务方式合法、程序规范、价格统一、公平公正;按标准结算支付2014年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3823万元;按合同要求及时结算2015年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为保证2015年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任务完成奠定了基础。
(四)服务基层,提升监管能力。制定《加强县乡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基层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执法装备硬件,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软件建设标准;完成省级统一配置330辆执法车辆集中采购工作,并全部发放到新组建的市辖区局和乡镇监管所;完成全省系统2500套执法服装的配置工作,有力提升了执法队伍形象;协调财政部门解决2014年系统机构改革行政划转人员绩效奖励经费2224万元。
二、突出重点抓项目,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积极推进省、市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重点推进国家“十二五”省、市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规划项目。落实省级食品检验检测实验楼年度建设资金3000万元。向国家发改委上报4个设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计划并获批,争取国家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1972万元。跟踪落实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省级食品检验检测实验楼和5个设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进展顺利。
(二)推进县级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和快检车配置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我省“县级检测资源整合和区域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规划”,按照“省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区域为补充”的原则,综合考虑产业布局、经济实力、人才优势等因素,全省8个设区市规划设立17家县级区域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推进2015年第一批列入国家发改委年度投资计划的1个县级资源整合试点县项目开工建设;推荐上报第二批县级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县4个。上报总局县级食品安全快检车配置试点县18个。
(三)推进基层监管部门“快筛快检”能力建设。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750万元用于市、县两级局配置食品安全快检设备;争取财政支持,为435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食品安全快检箱各1套,所需项目经费3045万元,已列入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
三、狠抓管理促规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省局基础巩固季和大摸底大排查的工作部署,结合省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与招标管理规定》;根据机关实际财务工作需要,组织修订《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完善机关经费管理制度。
(二)配合财政审计,做好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审计厅对我局开展经济责任项目审计和财政厅对我局开展“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针对审计和财政检查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对所属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专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将问题整改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审计厅和财政厅报告。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一是主动适应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的要求,改革和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资金支付有序规范。二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重点加强基建资金、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使用管理,跟踪了解资金使用状况,督促各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成效。三是做好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及时了解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做好跨年度结转结余资金预算项目调整,避免资金被收回。四是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我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获良好等次,在财政厅组织对我局2014年度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中获1优2良。2015年我局列入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单位,列入绩效评价项目4个,自行监控项目2个,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建立省局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序;认真做好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整体划转工作,监督省局培训中心机构撤消资产清算和处置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协调理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事业收费职能,保证行政审批与收费顺利衔接;根据总局部署,配合认证审评中心做好医疗器械和药品再注册收费标准测算、报批,并率先在全国获得收费批文。
四、一岗双责为合力,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廉政勤政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规财系统“五不”承诺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队伍建设中去,坚持抓业务必须抓廉政,确保队伍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天天半小时学习制度,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和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参加各类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五、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财务审计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五化”建设工作目标,服务安全监管大局,推进管理精细化,增强保障能力,实现系统财务各项工作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提升系统能力切入点,重点抓好项目管理
一做好系统能力建设重点项目规划落实工作。重点做好省级食品检验大楼项目资金的落实,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二进一步推进“十二五”规划设区市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改造项目实施工作。督促4个未报改造项目和1个新建项目(平潭)尽快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列入2016年投资计划;5个已批项目要加快施工进度,保证2016年项目完工投资使用。三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督促第一批试点项目完工验收,第二批试点县项目落地开工,第三批试点项目申报成功。四推进县级食品安全快检车配置试点工作。五实施基层食品安全快检箱的配置工作。对每个基层乡镇监管所配置1套快检箱,在4月底前完成省级集中招标,8月底前完成设备交付和技术培训。
(二)以精细化管理为着力点,不断提高系统财务工作管理水平
一强化预算管理工作。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实施新食安法的第一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和新食安法实施的有利时机,统筹规划和设立新增专项资金项目,积极争取新增项目预算,要在预算总量和项目结构调整上取得新突破;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做到科学、规范、有序、合理。二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总局“十三五”规划重点布局和投向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三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合理安排、科学调度,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成效。四加强绩效管理。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手段,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照法律法规及省财政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要进一步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拟对各直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三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定期跟踪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完成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等工作;四要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重点加强设备采购、招投标和购买服务的监管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二要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财会人员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省局拟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一期全省系统财务业务培训班。三要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廉政勤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