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处2014年工作总结
及2015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政策法规处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五化”建设目标为统领,按照“推进行政立法、深化制度改革、强化执法监督、夯实法制基础,加强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团结和依靠全处同志,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积极推进行政立法。认真落实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按照“上合法律,下合省情,体现特色,有所突破”的总要求,全力以赴推进我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相继成立了省局《条例》立法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小组,研究制订了《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明确了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及相关要求,建立了由我处牵头,相关处室分工明确,密切协同配合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与省法制办、食安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赴安徽、湖北省局和本省农业厅、海洋渔业厅、卫生厅卫及生监督所等部门单位开展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和起草说明报经省局党组审议后,于6月初报送了省政府。目前,正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搞好条例立法的深入调研工作,《条例》立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局半年工作点评中被评为工作亮点。
(二)有效推进制度机制创新。按照省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起草了并制定下发了《2014年深化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创新工作重点》,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创新重点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根据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的部署,积极协调省食安办、农业厅等32个部门,牵头制订了《福建省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改革方案》(送审稿),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改革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有关要求。目前该方案送审稿已经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和省政府办公厅审核,修改后近日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执行。同时,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部署,制定出台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我省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食品药品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目前,还正按省局的要求,抓紧做好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签认制度”的相关工作。
(三)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及时成立了省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职能整合和承接总局下放审批权限的实际,进一步梳理我局行政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再次合并6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项行政审批项目,向设区市局下放2项行政审批项目。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成省局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省内外前期调研,形成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初步方案,分类梳理了省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修订完善了《省局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先后两次迎接省纪委、省效能办来我局进行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现场调研,并确定我局行政服务中心为“三集中”改革试点单位,为推进省局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按照省局党组的要求,积极配合省局行政服务中心抓好“三集中”改革有关工作的落实。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局专门成立了以贾局长为组长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历时近3个多月,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省局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行政职权总数从270项整合精减为140项,精简率48.1%。其中,省级行使74项,实行属地管理66项。具体为:行政审批2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6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监督检查20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成为第一批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省直单位,切实夯实了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四)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开展全省系统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总局的部署,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和假药查处为重点,在全省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共组成3检查个组,分别对福州、莆田、泉州3个设区市局、9个县级局的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报送《关于2014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较好地掌握了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情况,促进了系统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协调做好执法证件管理。针对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划转的实际,积极协调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印发了《关于换发办理福建省行政执法证的通知》,组织省局并指导全省系统做好执法证件换发办理工作。三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有关要求,积极承接食品监管相关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转办、受理、审理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20件行政复议申请,其中受理18件,不予受理2件,已办结16件,依法维护了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着力夯实法制工作基础。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开展“基础建设季”“机制创新季”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省局“三定规定”赋予我处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了处室岗位职责和人员工作分工,完善规范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省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和《关于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编印下发《食品安全监管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对系统规范性文件和本处室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对各级各类共100多份相关文件进行法律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建议。目前,正在抓紧制订《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
(五)较好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一是强化办理落实。今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8件,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答复、沟通联络、征询意见、挂网公开和“回头看”等工作,组织书面回复材料近15万字,目前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和基本满意。二是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协助省政协开展重点提案《关于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的建议》调研工作,拟订调研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省内外调研,并协同起草调研工作报告。目前,该调研报告已通过省政协提案委的审定,拟作为我省政协提案提交全国政协提案办。切实下大力气把这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七)切实加强法制队伍能力建设。根据省局“全员培训季”的部署要求,结合系统监管体制改革后,法制队伍参差不齐、法律专业素质偏低、执法监督能力偏弱的实际,及时举办了全省系统执法监督人员培训班,省、市、县各级局近100名法制人员参加了培训。邀请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制办有关专家和基层熟悉基层法制工作的同志进行专题授课,内容涵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化标准》、《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基层食品药品执法监督》。同时,还组织座谈讨论,就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带来和诸多法律争议和问题,以及基层执法监督工作进行面对面交流与研讨,达到了提升系统法制工作队伍整体素质的预期目的。
二、2015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5年,全省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总局法治工作会议和省局监管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五化”建设为统领,以建设“法治食药监”部门为目标,以强化依法行政和法治保障为重点,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推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是推进地方立法,完善监管机制。坚持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作为今年系统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落实2015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全力以赴配合省政府和省人大抓紧做好《条例》立法工作,加快立法进程。要强化科学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进一步深入调研,加强《条例》与上位法有机衔按,组织开展各种听证、论证等,对《条例》送审稿进行及时的充实和完善,建立健全食品领域“三小”管理制度,力争立足我省实际,体现地方特色,破解监管难题,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尽快出台我省食品安全条例,大力推进我省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督促协调,搞好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福建省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改革方案》、《关于促进食品药品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工作方案》等重大改革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并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签认制实施办法》,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健全法制制度,建设法治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的实施意见》,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细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政策、制度、事项以及各类工作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省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全面落实《省局行政复议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积极妥善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监管部门的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协同稽查等部门规范执法具体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大力推进系统法治建设。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全面梳理省局行政责任清单,落实监管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进一步推动依法正确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部署,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改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式,重点采取突查、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省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健全执法监督检查、听证、复议、规范性文件报备等监督机制,完善执法办案程序,建立案件查办、审核、决定“三分离”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研究制定《全省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建立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考试题库,组织做好系统执法人员专业法考试工作。认真落实《省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协同省局相关处室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改革,切实把这项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深化审批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少则少、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持续精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实施规定》,规范委托实施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规范食品药品相关许可,逐步推进部分食品药品许可证的整合;协同行政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处室,进一步优化与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厘清职责边界,完善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机制,打造廉洁高效的审批服务平台。
五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要针对机构改革之后,系统法制队伍参差不齐、法律专业素质偏低、执法监督能力偏弱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举办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和全省系统法制人员能力建设培训班,着力提升系统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法制工作队伍。善用专业法律人才,使技术和法律相配合,在事中和事后监管中最大程度发挥法律专业服务保障作用。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协同相关业务处室,开展《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一系列新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