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单一免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组合为多项联检产品,能否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来源:福建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 时间:2026-06-29 17:18

答:首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多项联检产品中的被检物质,应对特定适应证有协同诊断意义,否则不建议进行联检。其次,确认产品与免临床目录产品的一致性,待检项目应与免临床目录检测靶标、产品描述范围一致且联合检测不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此种情况下多项联检产品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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