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4年第4号)
来源:化妆品监管处 时间:2024-06-18 11:25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56日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示》,截至202465日,公示期届满,未收到异议。现对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研若(福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的普通化妆品(详见附件)取消备案,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清单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612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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