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各机关处室、各稽查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省药品监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精神,省局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根据职能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与财务处
2019年7月1日
(联系人:张盈,联系电话:0591-8629675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1.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作出的“革除体制机制障碍,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上取得新突破。(省局各机关处室、各稽查办公室,各直属单位分办)
2.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帮助民营医药企业创新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吸引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上取得新突破。(省局注册审批处、药生处、药流处、器械处、认证审评中心负责)
3.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在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上取得新突破。(省局注册处审批处、药生处、药流处、器械处、化妆品处、认证审评中心负责)
4.扎实做好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上取得新突破。(省局综合处负责)
5.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省局综合处牵头,省局各机关处室、各稽查办公室、直属单位配合)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6.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省局综合处负责)
7.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省局综合处负责)
8.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省局综合处负责)
9.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省局综合处负责)
10.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机制。(省局综合处负责)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11.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省局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分办)
12.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省局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分办)
二、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13.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政法处牵头,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分办)
14.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省局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分办)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15.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省局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分办)
16.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省局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分办)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7.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省局注册审批处、政法处负责)
18.推进《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 1792-2018)》省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让随机不随意、监管不任性、公开更公正。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省局政法处牵头,各业务处室分办)
19.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省局注册审批处负责)
20.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省局注册审批处负责)
(四)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21.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省局机关党委负责)
22.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省局药生处、药流处、器械处、化妆品处、各稽查办公室、质检院负责)
三、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23.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省局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省局综合处、科技处分办、信息中心技术保障)
24.加快推进省局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省局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抓紧完成政府省局域名集中清理。(省局科技处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25.加快省局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互联互通。(省局信息中心负责)
26.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省局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省局信息中心负责)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27.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省局综合处、科技处分办,省局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28.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省局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省局综合处、科技处分办,省局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四、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29.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省局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分办)
30.加强对省局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省局综合处负责)
31.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省局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分办)
32.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省局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分办)
33.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省局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分办)
(二)强化组织领导
34.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省局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分办)
35.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省局综合处牵头,省局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分办)
36.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省局综合处、政法处牵头,省局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