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综合与财务处 时间: 2024-01-02 1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scjgj.fujian.gov.cn)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与财务处,电话:0591-83850791;邮编:3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领域的关注关切,不断提高药品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00条,推送微信微博信息726条,召开新闻发布活动4次。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度4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承办人大、政协建议主办提案17件,除3件涉及企业内部信息依申请公开外,答复全文均已公开。二是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其中行政许可9286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9506件,行政处罚56期、行政强制1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告31期,监督抽检信息公告10期。发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警戒快讯37期,产品召回信息3期。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根据财政部及我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预决算公开模板要求,及时在预决算批复的20日内在我局网站上公开部门预决算,同步公开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保证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完整、合规,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件,企业申请2件;予以公开的2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9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2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0件,重复申请1件。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强化服务理念,严格遵循受理、办理和答复的相关流程与规定,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情况

2023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件,直接受理便民类诉求251件,接收12315平台、12345平台及其他渠道转办诉求2495件,均做到应答尽答、及时办结,其中诉求受理率、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群众满意率等五项指标达到100%。

(四)科普宣传服务情况

组织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3000余人次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医疗器械安全科普宣传及“全国安全用药月”和“网络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工作660场,参与群众2.6万余人,惠及总数约20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宣传视频播放点数量557926次,通过公交车(的士)LED广告牌、利用移动多屏联播宣传化妆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用药安全、网络销售安全监管科普20140000次。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梳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废止文件标注,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提升服务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5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62.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2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2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有待提升等问题。2024年,我局将持续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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