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9-01-04 16: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组织编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截止2018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fjfd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

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51865;

传真:0591-8781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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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8年,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同时按照原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食品药品监管建设和社会共治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信力的稳步提高,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截至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1个网站浏览点击量已超过160万次,2018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其中有13份是机构改革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文件),受理依申请公开40 件,共制定并公开 3 份规范类文件,已在网站上对部门政策解读文件2次,其他政策文件解读 11 次。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责任落地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省局办公室牵头,建立常态化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指定专职人员落实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职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严格实施,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每年均根据省政府和国家总局要求,制定印发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办公室2名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协调各处室、直属单位围绕每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机构改革期间,要求原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计划在机构改革到位后,及时根据职能变化,及时调整新组建后的省药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公布。

(二)强化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评比。在日常工作中,“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奠定基础。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对我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绩效考评、我局“标杆处室”评比以及对各设区市级局“千分制”绩效考评范畴,确保每年的分值权重均不低于4%。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信息,或因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相关处室在省局年度“标杆处室”考评中不得评为优秀。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每年开展1-2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和聘请监督员等形式,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此外,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防控廉政风险。

(三)强化实际应用,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今年以来,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职能的调整,我局先后向省审改办报请在权责清单中增加“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备案”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2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目前我局权责清单共有权责事项257项,其中,行政许可4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89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监督检查20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其他权责事项69项。二是编制《“四办”清单》。根据省审改办工作部署,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对省级68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分别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条件、实施主体、是否为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等内容。三是编制《通用目录清单》。根据省审改办工作部署,编制《福建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共梳理省市县三级217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分别明确行业分类、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上述清单均已报送省审改办,待统一公布。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18年已经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等信息。及时督促各业务处室公开随机检查结果,全年共在省局官方网站公布19批171家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3.定期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2018年,对省局组织的“四品一械”飞行检查以及十余项专项治理行动的监督执法信息全部做到网上公开、公示。

4.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一是全面落实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及我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预决算公开模板要求,及时在预决算批复的20日内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开,保证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完整、合规。二是推进重大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了2018年我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福建省食品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自获批以来,项目的每一步流程,均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均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了项目进展情况全流程信息公开。

6.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全年发布不安全食品召回公告158份,双随机监督检查抽查结果公示17份。同时,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7.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24小时不间断抓好舆情监测,2018年,省局共监测信息8011条,向“舆情监测群”发送《每日舆情》信息219期;向局领导呈报“总局编发”的各类信息220期;及时向总局上报13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涉及人数138人;以周、季、年度为周期编好舆情分析报告,编制周《舆情分析报告》45期,季《舆情分析报告》3期,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今年来,我局及时督促、指导事发地有效处置了福州市富鸿食品经营部涉嫌篡改生产日期销售过期冻肉、央视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我省4家食用调和油生产企业涉嫌标签虚假标注事件、福州安溪县高甲戏团发生42人呕吐腹泻事件7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积极稳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8.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100%审批事项入驻网上办事大厅,全面落实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四办”服务,重新梳理了“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将“一趟不用跑”事项由原先的99项增加至103项。超过85%的申请材料及证照结果均通过全程网办、快递送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将约40%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承诺时限50%。全面推行审批标准化改革,进一步梳理完善服务事项标准,对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网上审批运行等方面进行重新整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无法律依据的、可部门内部核实、线上核查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减并,解决申请人关注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四)强化打造亮点,持续提升公开工作水平

 加强专家库建设。调整充实现有的省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补充吸纳食品安全专家。根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选取医学、毒理学等方面的专家成立食品召回专家组。指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委员在政策解读、专业咨询的作用,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促进决策和监管执法科学。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网络宣传员平台作用。2018年,发布网评宣传任务92条,采写食药网宣要点及网评任10期,网评员转发食药科普常识和辟谣信息3784条。按时节采编食药网宣要点,让网评员更好地了解当月公众和媒体关注的舆情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运用网络语言,发挥网络宣传员在正面宣传、舆论引领、科普传导、解疑释惑等作用。开辟“随手拍”展播平台。省局在官网和微信上开“随手拍”专栏,鼓励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尤其是基层局多拍摄食品药品监管的好人好事,展示全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新风貌。今年已收到各设区市局报送“随手拍”作品267幅,每一幅作品都展示一个精彩的故事,传导“食药监管人”的精神。今年10月份,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举办的“食药安全助力健康中国”摄影大赛,我省泉州南安局选送的《质量把控在源头》获得最佳摄影奖。因人施策。根据具体解读内容,适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政策解读工作。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充分考虑到受众群的年龄、教育水平等背景,采取不同传播策略,灵活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通过可视化传播等技术手段,扩大受众覆盖面,提高传播力度,多渠道、多手段积极开展政策解读。

    (五)强化制度完善,全面规范政务公开行为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局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做到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通过张贴海报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已编制完成部门政务公开清单,充分体现了“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清单。机构改革后,根据新组建的省药监局的职能对清单进行了调整,并重新挂网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做好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同时,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对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说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理由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办理。2018年,主动公开文件121份,受理依申请公开   

40件,100%及时办理回复。

4.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奖惩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单位和各部门的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对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各设区市级局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平时抽查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制定具体的量化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坚决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信息,或因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严肃查处。二是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在全省聘请50名民情联络员,组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聘请31名“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荣誉监督员队伍,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监管相对人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1)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 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做好督查通报,日常通过QQ群,及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处室进行友情提示;每月汇总整理各处室对省局网站栏目信息更新及内容保障情况,并会同办公室进行通报;对无合理解释,连续两个月信息更新和内容保障不及时的处室,及时报送效能办对其进行效能督查;年终,根据省政府网站建设绩效考评结果,结合每月通报情况,对各处室年度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进行综合评估。2018年,制作发布网站内容保障情况通报12期。

2)在网站内容保障方面,今年以来,我局着重提升网站服务内容的丰富性和多样性。2018年,省局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共计2865答复群众留言3413条。同时通过多个栏目,加强同公众互动交流和提供便民查询:一是组织在线访谈。积极参与省政府网站访谈直播同时,有计划组织开展针对社会公众关心关切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在线访谈,访谈频次不断增加,访谈内容不断丰富,增强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政民之间、政企之间的良性互动。全年共开展在线访谈6期,今年共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重点围绕我局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活动。发布了多期紧贴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使该栏目成为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一个重要渠道。全年,我局在省局政府网站开展6期意见征集和6期网上调查。及时维护“数据查询”栏目。更新“四品一械”(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综合类数据,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企业、产品品种、证书等信息。四是进一步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2018年,微信微博累计发送了898条消息,并与关注对象形成互动,累计回复提问165条,微信关注人数已达到81271人。

3)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已开设“双公示”、“食品追溯”、“产品召回”专题专栏及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维护,通过“网站高级检索”功能实现全站信息搜索,便民服务查询。由于我局网站已经迁移整合至政府网站大平台,“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等方面的工作由政府网站统一平台负责。

2.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及时办理公众在线留言回复均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复公众咨询和投诉举报,提高公众诉求回复率和回复时效。2018年,我局网站答复公众网上咨询、建言和投诉举报共计2675件。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友留言办理工作,共收到21个投诉问题,均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3.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平时,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  0 条,占  0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5 条,占 4.6 %;规划计划类及行政许可类信息 27 条,占 25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3 条,占 2.8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73 条,占 67.6  %。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采取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食品药品联播网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推进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省局网站上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发布解读稿,通过微博、微信及手机客户端推送和组织媒体转载报道等方式,对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转载解读说明。对制定的3份政策规范类文件,均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答复有关政策问题咨询 4 余次。在省局网站上对部门政策解读文件 2 次,其他政策文件解读  11次。

1.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食品产业和医药产业发展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四品一械”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牵头起草制定我省《实施意见》。2018年8月,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8﹞14号),并在我局网站《东南网》对外公开。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号),牵头9个部门起草制定我省《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并在省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对外公开。

2.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按照省政府新闻办“4+2+1+N”要求,今年3月14日召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3月15日在福建会堂举行了“第一季度食品抽检情况权威报告新闻发布会8月23日,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屏东)举行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新闻发布会”;928日,在省局召开了“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3.落实政策解读制度。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各主办处室、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全省系统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我局高度重视,按照谁制定谁解读的原则,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和公布工作。截止12月4日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份。

4.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5.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食品药品重大风险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较好地把握了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推进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建设。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通报机制省市两级网站信息发布联动机制,明确设区市级局凡涉及重要工作动态信息、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产品抽验、召回信息、重大案件查处等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监管信息在省局网站相应栏目公布等要求。二是坚持24小时不间断舆情监测、报告和通报制度。发挥好省局“舆情监测”平台的作用,组织相关机构和专业力量全年全天不间断地对各类媒体、自媒体开展舆情监测,及时筛选、捕捉和跟踪各类敏感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建立实行舆情即时报告、每日报告、专项报告、通报以及月度分析、季度点评、年度总结等常态化工作制度。三是坚持舆情定期分析制度。落实舆情每周、每季及年度分析制度,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处室加强监管提供舆情参考。及时开展舆情态势分析和舆情预警,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提前准备解释说明材料口径,必要时组织专家解读,密切舆论引导,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注。针对敏感问题和社会关切,及时沟通、妥善回应。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四是坚持不间断的舆情处置制度。遇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主动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通过媒体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消除不良影响。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五是继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项目。利用已在福州、厦门、漳州、龙岩等市安装好的联播网,常年播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知识、食品药品质量公告、食品药品安全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等内容。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以来,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已全部办结,共组织书面答复材料近13万字。按省人大和省政府督查室的要求,全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对社会公众、社会团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严格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能力,完善受理渠道,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对申请内容不明确和不符合公开条件的申请事项,耐心做好申请人的说明解释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2018年,省局共受理并反馈依申请公开信息40件,其中网上申请 37件,信函申请3件,同时,切实做好在线答疑工作。2018年度(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机构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网络、信件、接访等渠道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包含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下同)45892件:其中投诉举报22693件占总量的49.44%,咨询22982件,占总量的50.07%;意见建议307件,占接收总量的0.6%,接收原国家食药监局受理和投举中心转办970件,应按时办结2321件,已办结2321件,办结率100%。省中心共受理转交各地市办理的有2682件。应按时办结2021件,已办结2021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方式的丰富性和趣味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较严肃,与群众的互动性以及公开内容的覆盖面和公开方式的趣味性有待探索提高。二是针对“职业打假人”层出不穷的“奇葩”依申请公开诉求,如何既能满足对方要求,又能合理规避行政诉讼风险,还需寻求法制的解决之道。三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标准要统一。对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而言,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省质监局与当地与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没有统一标准,案件过程中的程序、信息、内容是否可以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尚不明确。四是要进一步发挥技术的运用。监管工作中产生的信息一般还需要经过人工编排再分发至各类公开渠道,费时费力。同时在实行“三合一”监管模式的基层局,其监管工作的高强度势必压缩监管信息的公开质量和效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准确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方式,准确把握社会脉搏,引导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热点、行业发展重点来开展。

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继续以“四有两责”筑牢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完成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任务;用好信息公开手段,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将传统载体和网络载体相结合,继续通过本单位网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新闻发布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四是科学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对一些职业打假人的诉求,要讲求方法,力求做到科学巧妙应对,有效规避风险。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待定)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1

(13份为机构改革后省药监局文件)

164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121

1649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0

65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申请数

37

53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3

11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0

68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0

41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公开答复总数

0

126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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