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7-01-12 08: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组织编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fjfd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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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和省委九届十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防范风险为核心,以强化检查整治为手段,以“四个最严”为保障,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为目标,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食品药品监管“五化”建设和食品药品社会共治的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信力的稳步提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1个,目前,省局网站浏览点击量已超过6374万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点击量已经超过251万次,省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站考评中排名第二,2016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和健全领导组织机制建设,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评比,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精心部署,严格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指定专职人员落实具体工作,制定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职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分局)、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制度,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发布协调通报机制,健全了省市两级网站信息发布联动机制,明确了设区市级局凡涉及重要工作动态信息、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产品抽验、召回信息、重大案件查处等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监管信息在省局网站相应栏目公布等要求,推进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此外,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相关工作,通过系统归集并公示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

2.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坚持执法与宣传同步,保密与公开并重,严格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对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说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理由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办理。

3.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省局各处室、各单位和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局的绩效评估、“标杆处室”“千分制”考核评价范围,确保每年的分值权重均不低于4%,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信息,或因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相关处室在省局年度“标杆处室”考评中不得评为优秀。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在全省聘请50名民情联络员,组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食品药品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与农业、海渔、粮食等部门联合签署《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深化协作共同保障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与省卫计委联合下发《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协作制度》,与省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根据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细化了省卫计委、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粮食局以及福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发力推进我省食品药品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与省食安办配合,协调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部门间、层级间、地区间的协调配合。对所发布信息涉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提前通报相关部门;对发布的敏感或重要信息涉及其他省或设区市的,提前通报相关地域;督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后可能引起的社会反应的预估研判工作,提前做好应对工作预案,对形成的舆情热点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和宣传引导,增强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配合省食安办,组织协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举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咨询服务,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定期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2016年,对省局组织的“四品一械”飞行检查以及十余项专项治理行动的监督执法信息全部做到网上公开、公示。同时,还积极稳妥做好全省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工作。先后召开2场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对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工作收费的意见建议。自今年9月12日启动注册收费以来,截至12月31日,我省药品GMP、GSP认证及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已缴款入库234.27万元,并及时公示收费结果,总体运行平稳,确保了监管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相关工作,通过系统归集并公示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对2015年食品安全信用评级试点评出的3422家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公示,曝光严重失信企业8家、失信企业235家,达到保护消费者、震慑违法者、约束执法者的目的。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全市“一张网”建设,将分散在各部门、各地方、各行业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并统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2016年,归集信息42069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6735条、行政许可变更信息1280条、行政处罚信息10633条、抽查检查信息1472条、联合惩戒信息556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1393条。

4.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权力清单”制度,及时公开案件查办和监督抽检结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公布本级办理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目前,各地市局均有在官方网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省局公开栏有链接各地市局的行政处罚信息。截至12月31日,公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690起。

莆田市局将2016年查处的672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实行“周月”立体化公开模式:即每周依托《湄洲日报》宣传专栏,曝光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同时,每月依托市局网站和局大厅政务公开栏,公开每月查办的案件基本信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做好专项行动及产品召回信息公开工作。在食品领域,部署开展食品生产六大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三小”专项整治、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净网”行动、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等10余项集中整治;在药品领域,针对监管的重点与薄弱点,特别是山东疫苗事件后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疫苗专项检查、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和招标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防风行动3”等药品领域综合整治;在医疗器械领域,开展透明质酸钠、义齿生产企业、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整治,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得到国家总局检查组高度肯定。及时做好各类专项行动的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全系统共发布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1845条,较2015年的1265条增长近46%,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监管动态和工作成效。此外,公开产品召回情况421批次。

6.做好消费警示及舆情处置信息发布。制定《省局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和规范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对及时、科学、准确地向公众提供相关预警信息、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了规定。通过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及风险解析,持续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适时公开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案情信息,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共公布行政处罚信息1期;共上报34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涉及人数535人(死亡3人);及时督办处置并及时实时公开山东问题疫苗事件、福州吉的堡橡树湾幼儿园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误食河豚 一家四口被毒倒”、“越南酸奶”“药品回收”等近二十起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舆情事件,确保了舆情导向的正向、健康发展,及时消除了公众疑虑,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

宁德市局先后发布《关于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消费警示》《关于小龙虾的消费提示》《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关于预防李斯特菌污染食品的风险提示》等消费警示信息20条。

7.做好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按照省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药品质量公告等信息的统一对外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布程序,开展发布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完成食品监督抽检22711批次,药械9023批次,化妆品860批次;风险监测覆盖全省100%的县,药品检验能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在省局网站设置专栏适时公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曝光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公布抽检合格企业及其产品。2016年,省局共公布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4446批次产品,其中,公布不合格食品信息373批次,合格产品信息14073批次。公布药品质量公告5期。

8.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行政服务大厅实行“四个一”审批工作模式。2016年,我局行政服务中心共审核办理有关事项13790件,其中即办件11831件,一般承诺件1010件,需认证审评查验承诺件949件,转报件0件;涉及药品生产类62件,药品流通监管类492件,药品注册类449件,医疗器械监管类707件,保化安全监管类5003件,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类205件,稽查广告类1317件,人事教育类(执业药师)5547件,科技类8件。累计在省局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406条,其中公示通告3406条,办事指南94条,数据查询49940条。截至目前,我局网上办事大厅累计访问量4.67万次,跃居全省各厅局第二位。    

 

图1:2016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核事项分类布局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186条,占7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占1.1%;规划计划类及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占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1.1%;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4条,占27.8%。 


图2:近两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变化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采取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食品药品联播网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推进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在省局网站上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发布解读稿、通过微博、微信及手机客户端推送和组织媒体转载报道等方式,对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转载解读说明。对制定的8份政策规范类文件,均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答复有关政策问题咨询60余次。在省局网站上对省政府政策解读文件9次,部门政策解读文件5次,其他政策文件解读8次。

一是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通气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的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今年6月,我局分管领导在“福建省第三届食品安全高层对话暨首届福建省食品发展大会”上作讲话,围绕食品安全进行政策解读。8月,我局分管领导接受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就“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与公众进行在线交流和解读。

二是加强专家库建设。补充吸纳医学、毒理、化学、营养安全、食品工业安全控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食品安全专家进省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根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食品召回队伍,组建由医学、食品、法律等相关领域的14名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库;及时向专家委员提供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政策文件,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专家委员在政策解读、专业咨询的作用,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促进决策和监管执法科学。

三是发挥媒体作用。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统筹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着力建好“二专刊一专栏”宣传阵地,与《中国食品安全报》合作开设“食安福建”专版,每月一专版,今年共出刊12期;与《海峡消费报》共同开办的“闽食药安”专版,共出刊49期;与省电视台经视频道开设“闽食药安”“电视专栏”已播报5期,主要宣传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综合性动态新闻及权威信息发布;并结合开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

四是拓展“微科普”宣传领域。组建食药系统“微矩阵”,将全省食药监管系统市、县两级79个微公众号新组建“食药系统微矩阵”,并开通“头条号”,形成全省系统“两微群”;与省政法委官微“清朗天空”互动合作,提供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75条;我局的官微还加入“政法系统微矩阵”的微平台,提升了省局官微的档次;通过省局“两微”以及“监管动态”,进一步加强了与互联网粉丝的“微互动”。2016年,在微“监管动态”栏目上发布信息96条,平均每条点击人数达3216人,关注粉丝39809人。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推进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制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发布协调通报机制,健全省市两级网站信息发布联动机制,明确设区市级局凡涉及重要工作动态信息、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产品抽验、召回信息、重大案件查处等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监管信息在省局网站相应栏目公布等要求。二是坚持24小时不间断舆情监测、报告和通报制度。发挥好省局“舆情监测”平台的作用,组织相关机构和专业力量全年全天不间断地对各类媒体、自媒体开展舆情监测,及时筛选、捕捉和跟踪各类敏感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建立实行舆情即时报告、每日报告、专项报告、通报以及月度分析、季度点评、年度总结等常态化工作制度。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24小时内及时发布信息。2016年,共监测信息32257条,向“舆情监测群”发送舆情信息1488条;及时向局领导呈报“总局编发”的各类信息1421条;及时向总局上报月、季度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物中毒情况。此外,还借助《食品药品舆情快报》,及时将重要舆情呈报省委、省政府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已呈报89期,其中: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省局领导批示11条。三是坚持舆情定期分析制度。落实舆情每周、每季及年度分析制度,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处室加强监管提供舆情参考。及时开展舆情态势分析和舆情预警,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提前准备解释说明材料口径,必要时组织专家解读,密切舆论引导,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注。针对敏感问题和社会关切,及时沟通、妥善回应。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四是坚持不间断的舆情处置制度。遇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主动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发布信息。同时,依托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两微”平台,应对各类舆情,回复社会关切。2016年,我局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共发表各类新闻报道3158篇,其中:以报刊形式发表的有1015篇(头版76篇,报眼1篇);以电视广播形式发表的有87篇(央视2篇);以网络等方式发表的有2056篇(网络头条7篇)。1月18日中央电视台作“关注-加强河豚鱼监管”报道等;《福建日报》发表的有61篇;福建“新闻联播”播报的有19篇;《中国医药报》仅头版就发表了38篇;向省委宣传部报送省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闻稿97条。在“微平台”上,累计发送信息1556条;及时回复微粉各类答疑244条。五是推进食品药品联播网建设。我局的“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已与9个设区市对接。推播以来,共发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528条(每天每条播放120次),截止12月底共播放51.22万次,为提高群众识别虚假能力、增强群众科普常识知晓率开辟了新途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对社会公众、社会团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严格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能力,完善受理渠道,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对申请内容不明确和不符合公开条件的申请事项,耐心做好申请人的说明解释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2016年,省局共受理并反馈依申请公开信息172件,其中网上申请118件,信函申请52件。同时,切实做好在线答疑工作,及时妥善解答公众网上群众留言咨询2350条,办理群众来信来函咨询35件。全省接收并办理通过12331电话渠道的各类投诉举报信息24255件,占投诉举报信息总量28553件的84.95%;省中心接收并办理通过12331电话渠道接收的各类投诉举报信息986件,占投诉举报信息总量2027件的48.64%。完成国家总局交办件165件,办结率100%;完成省局交办件600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信函回复费用全部免除。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的公开方式多是“我公开你知晓,我不公开你不知晓”的单向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较单一,与群众的互动性以及公开内容的覆盖面和公开方式有待完善提高。二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标准尚不统一。对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而言,三个省局与当地与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没有统一标准,案件过程中的程序、信息、内容是否可以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尚不明确。三是技术的运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管工作中产生的信息一般还需要经过人工编排再分发至各类公开渠道,费时费力。同时在实行“三合一”监管模式的基层局,其监管工作的高强度势必压缩监管信息的公开质量和效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公开方式。下一步要积极实践“你点我播”、“好信息我投票”等互动方式,准确把握社会脉搏,引导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热点、行业发展重点来开展。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将传统载体和网络载体相结合,通过本单位网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四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继续以“四有两责”筑牢食品药品监管基础,用好抽检监测手段,完成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任务;用好信息公开手段,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66

129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266

1298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72

52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18

416

        3.信函、传真申请数

52

10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72

52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24

28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公开答复总数

47

126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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