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6-01-14 00:00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组织编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fjfd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

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51865;

传真:0591-8781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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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改进作风为抓手,以构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为总要求,按照国务院落实“四有两责”(即食品药品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用好“两个手段”(抽检监测手段和信息公开手段)的工作制度安排,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食品药品监管“五化”建设和食品药品社会共治的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信力的稳步提高。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二级子栏目1个。目前,省局门户网站浏览点击量已超过4200万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点击量已经超过180万次,省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站考评中排名第一。2015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机制建设,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评比,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精心部署,严格实施。制定印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职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方针,认真落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制度,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1.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三公”经费、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办〔2015〕166号),要求省、市、县(区)三级局要在本局官网或政府网站一级页面上设置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专栏,按照事权划分的规定,将辖区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专栏上进行公开。未设置县(区)级局官方网站的应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市局和县(区)政府官网进行公开。

    2.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对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说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理由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办理。

    3.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省局各处室、各单位和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绩效评估、“百分制”“千分制”考核评价和民主评议范围,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信息,或因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相关处室在省局年度“百分制”考评中不得评为优秀。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根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明确了省卫计委、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粮食局以及福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兵把守,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与省食安办配合,协调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部门间、层级间、地区间的协调配合,对所发布信息涉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提前通报相关部门;发布的敏感或重要信息涉及其他省或设区市的,提前通报相关地域;督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后可能引起的社会反应的预估研判工作,提前做好应对工作预案,对形成的舆情热点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和宣传引导,增强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配合省食安办,组织协调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举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咨询服务,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公布本级办理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目前,各地市局均有在官方网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省局公开栏有链接各地市局的行政处罚信息。截至12月31日,在我局网站行政处罚公开栏累计汇总公示了全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6239件。其中,关于收回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建金百惠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吉善堂医药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认证书公告,浏览次数达8679次,达到处罚一家,教育一批,有效震慑违规行为的作用。

    3.做好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7家互联网网站违反规定开展互联网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与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关闭,在省局网站进行公告,该信息浏览次数656次。此外,做好其他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发布,2015年,全系统共发布茶叶春雷行动,肉制品、面制品、小作坊、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各类食品安全,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源性兴奋剂和中小药店和个体诊所药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1265条,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监管动态和工作成效。对梁建勇副省长批示的整治网络订餐问题,及时公开了有关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取得了较好效果,起到了保护消费者、震慑违法者、约束执法者的目的。

4.做好网络订餐、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工作。省局保化处指定专人负责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将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的和公众特别关心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发布监管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咨询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设立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警示专栏,大力宣传选购常识,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共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警示9条,内容涉及保健食品消费陷阱、化妆品基础知识等。同时,发布国家监督抽检结果、银杏叶提取物专项检查等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信息4条;不合格化妆品核查等化妆品监管信息2条;《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3条;国家总局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命名规范的标准1条;保健食品化妆品实时新闻动态6条。认证贯彻落实新《食安法》要求,及时发布网络订餐消费风险提示,此项工作受到国家总局的肯定。

5.做好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布。落实“四有两责”,用好抽检监测手段,全年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8190批次,药械6344批次,化妆品267批次;风险监测覆盖全省70%的县,药品检验能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在省局网站设置专栏,适时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曝光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公布抽检合格企业及其产品。制定《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食药监稽〔2015〕108号)、《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意见的通知》(闽食药监稽〔2015〕134号)等一系列规范性的文件,对食品抽检信息发布进行了规范。同时,按照总局有关规定,每周三下午对本省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检验结果进行公布。2015年,省局共公布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6329批次产品,其中,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171批次,合格产品信息6158批次。公布4期药品安全抽检信息,74条不合格药品信息(其中:中西药制剂抽验发现不合格药品55批次,经核查为经营或使用假冒药品19批次)。

龙岩局于2015年9月15-30日,通过该局门户网站采取《调查问卷》形式,在线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四季度优先抽检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品种抽检力度,有效提高了公众参与度。

    6.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行政服务大厅实行“四个一”审批工作模式。2015年,共审核办理有关事项11354件。其中即办件7196件,一般承诺件878件,需认证审评查验承诺件3270件,转报件10件;涉及药品生产类180件,药品流通监管类673件,药品注册类2298件,医疗器械监管类534件,保化安全监管类299件,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类150件,稽查广告类1325件,人事教育类(执业药师)5895件(见图1:2015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核事项分类布局图)。累计在省局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1307条,其中公示通告312条,办事指南106条,数据查询10889条。截至目前,我局网上办事大厅累计访问量1.2万次,跃居全省各厅局第1位,公众满意度达100%。

图1:2015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核事项分类布局图

 

7.做好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检查及产品召回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7家互联网网站违反规定开展互联网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与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关闭,在省局网进行公告,该信息浏览次数620次。此外,做好其他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全系统共发布茶叶春雷行动,肉制品、面制品、小作坊、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各类食品安全,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源性兴奋剂和中小药店和个体诊所药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1135条,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监管动态和工作成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事银杏叶药品召回工作的通知》,截至7月3日流入我省涉事银杏叶药品共召回并退还厂家32061盒,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注射液共12630支。并将下发的《通知》及召回退还厂家的情况在省局网公开。全系统全年共公开监督检查情况2903条,公开产品召回情况3条。

    (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推进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在省局网站上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转载解读说明。翻印了《政策解读文件选编》,并召开政策解读工作推进会,有力推进了政策解读工作的开展。对制定的4份政策规范类文件,均在文件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答复有关政策问题咨询50余次,其中《关于简化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浏览次数达1036次。

全系统累计公开政策法规制修订类信息265条。其中,龙岩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在《闽西日报》、龙岩人民广播电台、闽西新闻网开辟“食品药品安全进万家”专栏等方式,向公众解读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能分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食品药品科普知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41条,占2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0条,占26%;规划计划类及行政许可类信息 5条,占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93条,占48%。

图2:2015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情况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对社会公众、社会团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严格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能力,完善受理渠道,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对申请内容不明确和不符合公开条件的申请事项,耐心做好申请人的说明解释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2015年,省局共受理并反馈依申请公开信息232件,其中网上申请181件,信函申请51件。同时,切实做好在线答疑工作,及时妥善解答公众网上群众留言咨询489条,办理群众来信来函咨询2件,即时答复群众来电咨询同时670余下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没有变成公民对自身权利的实现而采取的积极行动,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宣传不到位,没有注重培养公民知情权意识。二是信息的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公开的各类信息还较为片面、零散,缺乏综合性地归纳和提炼。三是信息公开载体尚不统一。省局政府信息主要依托省局网站公开,在实行“三合一”改革的地市,食药监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市食药监局网站,县(区)局原来的食品药品监管网站依托当地政府,“三合一”后,当地政府撤销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子网站,新设市场监管局子网站,造成公开渠道多样化,便民性有所下降。四是技术的运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管工作中产生的信息一般还需要经过人工编排再分发至各类公开渠道,费时费力。同时在实行“三合一”监管模式的基层局,其监管工作的高强度势必压缩了监管信息的公开质量和效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认真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持续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在公开中监督,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将传统载体和网络载体相结合,通过本单位网站、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以及固定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四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继续以“四有两责”筑牢食品药品监管基础,用好抽检监测手段,完成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任务;用好信息公开手段,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2

103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192

1032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232

35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81

298

        3.信函申请数

51

5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32

35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66

15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公开答复总数

66

79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27

48

行政诉讼数

3

4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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