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17-178
  • 文号: 闽食药餐服函 〔2017〕45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17-08-2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17-08-21 09:28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闽委发〔2017〕10号,以下简称“规定”),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协助住建部门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二是对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关闭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要求,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把加强餐饮服务经营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作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力度,积极协助住建部门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餐饮废弃物处置。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要督促指导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做到:(一)严格落实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日产日清;(二)与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三、切实强化监督检查

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把餐厨废弃物的管理纳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采取“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围绕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小餐饮等,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和公共水域等,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的单位或个人处理。对不按照规定管理和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关闭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要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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