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6-023
- 文号: 闽药监药生函〔2026〕25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6-07-20
- 有效性: 有效
答复类别:B类
尊敬的曹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闽产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提案》(20261071)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这些建议对我局做好中药监管工作、服务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很有启发和帮助。结合我局职能,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闽产药材产业发展顶层规划设计
我局高度重视闽产药材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优化顶层规划设计,联合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等十一部门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工作方案》(闽药监〔2025〕30号),牵头会同省卫健委、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建立工作机制推动《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在全省范围的监督实施,配合省卫健委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举措,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明晰权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持续促进我省中药材产业提质升级。2025年,我局部署开展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立足部门职责系统规划十五五期间推动我省中药产业全产业链条发展的路径和措施,其中针对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出了支持道地药材资源推广和发展、加强道地药材资源传承和保护、推动中药材标准与质量提升等多项任务,目前相关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中。
二、关于提高闽产特色药材人工培育质量水平
近年来,我局立足监管职能,多措并举夯实闽产特色药材培育质量根基。一是推进新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监督实施。充分发挥延伸检查职能,推动企业搭建太子参、灵芝、栀子等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监督中药材种植基地落实统一规划生产基地,统一供应种子种苗,统一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统一种植技术、统一采收与产地加工技术、统一包装与贮存技术“六统一”管理和建立可追溯体系,持续推动“福九味”等闽产特色药材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种植,目前省内约3000亩种植基地已通过中药材GAP延伸检查。二是开展闽产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省级中药材质量监测工作机制,自2024年起每年初遴选若干闽产特色药材品种,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材经营企业、省内外种养殖基地、集中交易市场等多个主体采样检验,开展质量监测数据分析,关注不同产地中药材质量差异,为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提供依据,目前已完成对巴戟天、绞股蓝、金线莲等9个道地药材品种质量监测。三是提升中药材质量标准水平。印发《福建省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在收载我省民间习用历史品种基础上,新增省产中成药使用但未建立药材标准的品种等情形,引导中药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积极开展中药材标准制修订研究,进一步挖掘闽产特色中药材资源,近3年制修订完成三叶青、全蛤蚧、薜荔果、南方红豆杉等20余个品种质量标准。
三、关于加大闽产药材宣传推广引导力度
我局多渠道宣传推广闽产药材,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矩阵。线上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图文、科普短视频,系统介绍 “福九味” 等道地中药材的产地特色、品质优势与辨别知识;线下借助 “药品安全宣传周” 活动开展现场宣讲、实物展示、答疑互动。通过多渠道协同发力,全方位普及闽产特色中药材安全使用常识,加深群众对道地药材的了解,提升群众中药材辨别能力与用药安全意识,进一步打响 “福九味” 区域中药材品牌。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福建省“十五五”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制定,将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纳入工作重点,持续深化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健全部门协作机制落实顶层规划,支持开展中药材资源普查丰富品种资源库,推动制定道地药材目录和建立更多种质资源库,推行中药材GAP监督实施规范道地药材种植,制修订更多特色中药材质量标准不断提升闽产特色中药材质量水平,加强宣传推广提高道地药材市场的认知度、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推动我省特色中药材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和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领导署名:黄维军(局长)
联 系 人:谢建明
联系电话:0591-87713285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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