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6-012
  • 文号: 闽药监药注函〔2026〕13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6-04-22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7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注册与审批处 时间: 2026-04-29 10:50

省卫健委:

李国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本省医疗机构使用本土医药产品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671号)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我局积极支持我省药械产品的推广使用,2025年联合贵委、省工信厅等部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支持新优药械推广使用,取消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总品种数限制,支持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新优药械和经典中药产品。

为推进我省创新药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我局积极配合省工信厅联合发布“福建省新优药械及经典中药产品”目录。截至目前,已发布两批次共221款相关产品(其中药品131款、医疗器械90款),涵盖厦门特宝、艾德生物、万泰沧海、大博医疗等省内重点企业,覆盖肿瘤防治、疫苗、诊断试剂、骨科器械等多个领域,为医疗机构提供本省优质的药械产品,帮助其在临床决策中,在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同等条件下纳入公平比较和选择的范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职能,通过加强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指导企业提质增效、优化审评审批服务等方式,支持我省药械生产企业以更具竞争力的产品赢得市场认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优化“福建省新优药械及经典中药产品”目录动态更新与发布机制,加强福建省新优药械的宣传推广,提升医疗机构对本土优质产品的知晓度,促进临床需求、产业创新与政策支持的精准对接,为医疗机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领导署名:黄维军(局长)

联 系 人:苏巧娟

联系电话:0591-86295238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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