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6-006
  • 文号: 闽药监药流函〔2026〕11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6-04-1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药品流通监管处 时间: 2026-04-29 10:36

省医保局:

肖惠中代表提出的《建议我省将特效药“美而赞”纳入医保接住庞贝病患者的“生命接力棒”》(第1257号)已收悉,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成立罕见病保障工作专班。由医保局牵头,联合卫健委、财政厅、药监局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解决药物供应、诊疗规范、费用分担等问题,避免出现政策执行断层。”的建议,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强化跨部门协作配合。主动融入我省深化“三医”协同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促进我省罕见病药物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地深化。同时发挥“三医”协同发展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创新药研发、重点药品注册上市等方面形成合力,全过程联动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共同推动更多更好的新药好药上市,保障人民群众用药持续、可及。

二、持续加强药品质量监管。药监部门将紧紧围绕药品质量监管职能,持续加大对各类集采药品、罕见病治疗药品、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力度,对新纳入医保的品种及时跟踪监管,强化从注册生产到经营使用的药品安全全链条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协同做好药品供应保障。持续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罕见病药品品种在福建省内的供应保障,提升罕见病药品的调度及应急处置能力,畅通群众购药渠道,切实保障罕见病药品市场供应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和健康服务环境。

领导署名:黄维军(局长)

联 系 人:林俐

联系电话:0591-86295298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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