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6-005
  • 文号: 闽药监药注函〔2026〕11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6-04-1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2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注册与审批处 时间: 2026-04-29 10:34

  省工信厅:

  肖惠中代表提出的《关于人工智能驱动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建议》(第122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鼓励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支持药械创新研发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为全球生物医药产业的全链条创新注入了新活力,革新了药械研发范式。我局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在药械研发领域的应用,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合作,支持翔安创新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搭建AI与自动化技术的实验验证平台,加速药械产品的生物验证及研发进程,积极营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生态。特别是依托国家工信部、国家药监局“揭榜挂帅”活动,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开展医疗器械研制、生产及应用,并做好入围项目的帮扶指导,加快产品上市步伐,更好支撑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通过组织实施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高校产学合作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聚焦海洋生物药物、特色中药现代化等福建优势领域,借助AI技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推广应用。

  二、优化审评审批制度,促进创新药械发展

  国家药监局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械创新,针对创新药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建立了突破性治疗药物、优先审评审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等加快上市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我省广生堂药业GST-HG131、GST-HG141、中硼(厦门)生物硼中子俘获治疗系统(BNCT)配套药品“注射用硼[10B]法仑”、“氟[18F]硼法仑注射液”等产品均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中硼(厦门)医疗器械“硼中子俘获治疗系统”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将加速产品上市进程。

  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我局亦发布《福建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试行)》等3个加快上市程序,实行“五优先”办理机制,通过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速增效,推动产品尽快获批上市。2025年,瑞声达听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的含采用深度学习算法的降噪模块的“耳背式助听器”等产品获批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快速上市。

  三、 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按照《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及国家药监局《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支持AI药物研发平台建设,强化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药械的指导服务,引导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适用“绿色通道”,全力推动人工智能驱动在内的各类创新药械上市,为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领导署名:黄维军(局长)

  联 系 人:苏巧娟

  联系电话:0591-86295238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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