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11-0810-2025-026
- 文号: 2025年第3号公告
- 发布机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5-12-29
-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深化药品监管改革,以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切实助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自2026年1月1日起,省级药品监管领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以下简称“事项)全面实施“全流程网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事项
原使用国家药监局对应业务系统办理的事项此前已实现“全流程网办”,本次调整事项主要涉及使用我局自建系统办理的事项,调整完成后,我局所有事项(详见附件1)均实现可“全流程网办”。
二、申报渠道
办事企业、群众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对应事项的办事指南,在办事指南页面中点击 “我要申报”按钮即可通过“服务地址”选项跳转至我局审批系统,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后即为申报页面(具体事项申报、撤回、材料补齐补正等操作详见附件2)。办事企业、群众可实现事项“申请—受理—审查—办结—出证”全流程网办。
三、有关说明
在提供事项“全流程网办”服务的同时,我局所有事项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线上线下收取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审查标准均一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取合适的申报渠道。
附件:1.省级药品监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系统操作手册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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