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丹参注射液(批号为1306118)经福建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确认已发生15例不良反应,其中4例为严重不良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采取停止销售和使用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306118丹参注射液的紧急控制措施,请你们迅速通知辖区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该批药品,同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登记汇总,
共2页
并于11月28日前报省局稽查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3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省卫生厅。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