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监督执法检查。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GSP跟踪检查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换证等工作有机结合,对现场发现药店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给与行政处罚,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使“人证分离”挂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要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GSP要求,配备与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人员,并对申报材料中的药师资格证逐一比对,核查其资质真实性、有效性。三是严查药师空挂兼职。结合药品经营企业员工考勤、排班表及执业药师的备案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非执业药师冒用执业药师的身份代审核处方单销售处方药的违规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责令2家药品经营企业办理执业药师变更再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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