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97号),现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97号),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为促进就业创业进一步降门槛
1.按照省省审改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工作,适时公布《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2.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
3.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工作部署,持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公布取消收费项目清单。(财务审计处牵头,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4.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物价局工作部署,持续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全面清理各类电子政务平台收费,严禁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捆绑服务收费。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审批部门承担并纳入部门预算。(财务审计处负责)
5.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物价局工作部署,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要求企业入会、违规收费。(财务审计处牵头,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6.公布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实施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财务审计处牵头,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三)为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创条件
7.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各处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随机监管“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实施细则,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9.坚决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深入推进2017“净网”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10.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要求,围绕“事项最少、流程最优、环节最简、时限最短”改革目标,建立健全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11.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公布《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年内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事项超过80%。推动“跑多趟”的优化为“最多跑一趟”、“最多跑一趟”的优化为“一趟不用跑”。(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1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精简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各种申报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部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等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直属单位、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13.按照省发改委数字办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直属单位、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14.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根据省空间中心目录编制要求,完成信息目录编制工作。(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落实;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实时跟进,对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强化督查问责。建立“每月一检查、一季一评估、半年一通报”的改革落实推进机制。各牵头处室、各责任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2月5日前将本年度落实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强化雷厉风行、务求实效的作风,强化密切协同、通力合作的意识,共同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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