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管工作的通知》(闽药监药通函〔2019〕128号)意见,福建中外运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利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6号9#楼2层自主产权库区作为异地仓库。福建中外运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参照《福建省药品第三方物流技术指南(试行)》,通过自查自评,认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6号9#楼2层库区符合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异地库)业务的条件和要求,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在福州市马尾区设立药品第三方物流异地仓库,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现对企业相关信息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药品经营范围 |
异地仓库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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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
仓库建筑面积(㎡) |
冷库总容积(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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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中外运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21号4F之四 |
闽AA5920355 |
仅限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储存与配运***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6号9#楼2层 |
328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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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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