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
(2024年度06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等相关要求,现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委托储存配送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
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配送疫苗品种 |
配送企业名称 |
配送企业仓库地址 |
配送方式及区域 |
委托配送终止时间 |
1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010086),0.5ml/支;(2)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07),0.5ml/支;(3)水痘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00016),复溶后每瓶为0.5ml;(4)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70026),复溶后每瓶0.5ml;(5)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10840001),复溶后每瓶0.5ml。 |
福建鹭燕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95号2号楼1层、2层(3号冷库、4号冷库、5号冷库、7号冷库、8号冷库、9号冷库、10号冷库)、3层、4层、5层A区西北侧/B/C/D、6层A/C、7层D区、10层A区5号库。 |
福建省内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
2024年12月31日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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