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厦门费洛蒙香水有限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该证正副本已收回处理,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项目 |
注销原因 |
厦门费洛蒙香水有限公司 |
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园93号302单元 |
闽妆20170012 |
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
企业主动注销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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