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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福建省级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第四批纳入福建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库管理的14名专职检查员(20人次)、27名兼职检查员(29人次)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福建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专职检查员名单(第四批)
2.福建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兼职检查员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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